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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邦推翻秦朝建立汉朝后 刘邦为何还要“汉承秦制”

来源:史记谷    阅读: 2.01W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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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邦费尽心思推翻秦朝,建立汉朝,为何仍然选择“汉承秦制”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,本站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。

众所周知,秦朝法令严苛是秦朝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。刘邦初入关中时,为了获取关中百姓的信任,树立威望,与民众约法三章:“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,余悉除去秦法。”

刘邦这样的举动得到了百姓的交口称赞,纷纷称赞他是有德之君。但是在汉朝建立之后,刘邦却不再除去秦法,反而承袭了秦朝的法令和制度。

刘邦的公然毁约,究竟有何隐情?本文将探析汉承秦制的过程及原因。

刘邦推翻秦朝建立汉朝后 刘邦为何还要“汉承秦制”

一、秦法的严苛

(一)三代之刑罚

秦国作为战国七雄之一,其刑法不是无中生有的,而是从西周、春秋时期继承而来。在春秋以前的奴隶社会,我国的人文主义还没有兴起,统治阶级对待底层人民十分残酷,制定了许多惨不忍睹的刑罚。

当时的主要刑罚分为墨刑、劓刑、剕刑、宫刑和大辟之刑五种。这五种都是残酷的刑罚,而秦朝悉数继承。

在死刑上,三代时期就研究出了许多残忍的致死方法。

《尚书·甘誓》中记载夏“戮于社”,在神灵面前执行戮刑。商朝时,祭仲也将雍纠“戮之于市。”

小说《封神演义》中,商纣王杀死伯邑考,将其剁成肉泥,这就是脯醢之刑,也称磔刑。

《周礼》中记载:“杀王者之亲者辜之。”

所谓“辜之”就是磔之。

孔颖达称:“刑人于市与众弃之者,亦为殷之法。”

可见商朝时就有了弃市之刑,周朝将之继承。而周武王伐纣之时,斩去商纣王的头颅,这是枭首之刑。

这些前代的残酷刑罚,秦朝都一一继承,可见其用法严苛。在五刑之外,秦朝还继承了三代的徒刑,让犯罪之人进行强制劳动。

《周礼》中记载:“墨者使守门,劓者使守阙,宫者使守内,刖者使守囿,髡者使守积。”

不同的罪行要承担不同的劳役。

对于拥有财富和地位的特权人物,则可以运用赎刑,通过缴纳罚金的方式减轻甚至完全免除刑罚。

(二)秦法的完善

秦朝在继承三代之法的基础上,也对这些刑罚有所改善。比如在五刑之中加入髡刑、耐刑和完刑。

髡刑是指剃去犯人的头发和胡须,耐刑则是保留头发,只剃去鬓毛和胡须,完刑是指保留身体完整,只需要罚作劳役。

刘邦推翻秦朝建立汉朝后 刘邦为何还要“汉承秦制” 第2张

这些刑罚的实施表明,秦朝不像三代时期那样注重对犯人的肉体惩罚。对普通百姓的躯体摧残减轻,显示出了更加宽松的刑罚制度。

除了刑罚减轻之外,秦朝还改善了三代以来的听讼制度。

在三代之时,诉讼审判只靠主审人的口头询问和察言观色,主审人下了结论后,再辅以刑讯逼供,带有极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。

秦朝的听讼则更加注重口供和证据,对刑讯的使用也有所限制,只有在口供前后不一时才能用刑,比之三代进步明显。

公元前361年,商鞅受到秦献公招贤令的吸引,来到秦国实行改革,他改革律法的依据,则来自与李悝的《法经》。《法经》是李悝在魏国改革时,“集诸国刑典”所制定的一本成文法典。

《法经》主要内容是维护封建社会的社会秩序、保护地主阶级的私有财产、庇护民众的人身安全,以及系统地抓捕盗贼。

商鞅在继承《法经》的继承上,结合秦朝的实际情况,制定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秦律。

刘邦推翻秦朝建立汉朝后 刘邦为何还要“汉承秦制” 第3张

二、秦制与楚制

(一)项羽承楚制

楚南公曾说:“楚虽三户,亡秦必楚。”

他这句话得到了应验。在秦朝灭亡后短短几年间,号令天下之人三次改变。无论是首倡起义的陈涉,还是灭亡秦朝的项羽,亦或是建立汉朝的刘邦,都出身于楚地。

但是在国家制度的选择上,刘邦和项羽却截然不同。

项羽是楚地贵族,他与叔父项梁前期靠着拥立楚怀王号令天下,获得了许多诸侯王的支持。

项梁死后,项羽大权独揽,名义上尊怀王为主,实际上掌握着四十万大军的实权。所以才能破釜沉舟,一举灭秦。

项羽进入关中后,首先面对的就是国家制度的选择问题。跟随项羽起义的多为六国的诸侯,都有恢复故土、裂土封王的夙愿。

项羽是楚国贵族,对诸侯的想法心知肚明,他自己也对楚国的旧制抱有感情,对秦制不屑一顾。

刘邦推翻秦朝建立汉朝后 刘邦为何还要“汉承秦制” 第4张

公元前206年,项羽分封诸侯,将天下分为十九国,灭秦有功者皆得封赏。

而他自己则自号为西楚霸王,位居诸侯王之首。同时,出于“富贵不还乡,如衣绣夜行”的考虑,项羽放弃了山河险固、土地肥饶的关中,而将封地设于江东地区。

秦始皇结束割据,建立大一统的帝国,是历史的进步。

项羽灭秦之后大搞分封,无疑是一种历史的倒退。历史大势浩浩汤汤,绝非人力所能更改。所以项羽分封天下不久,诸侯之间又重新开始了战争。

(二)刘邦汉中改制

陈涉是楚地的贫苦人民,对施行暴政的秦朝有天然的痛恨。项羽则是楚地的贵族,对楚制十分熟悉,也更为亲近。

而刘邦则与之不同,他虽出身于楚地,却是秦朝任命的低级小吏,对秦朝与秦制的抵触不大。

不过在起义伊始,在楚地起兵发家的刘邦沿袭了楚国的旧制。

《汉书》中称:“楚旧僭称王,其县宰为公。陈涉为楚王,沛公起应涉,故从楚制,称曰公。”

可见刘邦的名号都是承袭楚制而来。刘邦集团的官职,有令尹、柱国、司马,都是楚国采用的官职。

刘邦推翻秦朝建立汉朝后 刘邦为何还要“汉承秦制” 第5张

项羽分封十九国时,没有遵守“先入汉中为秦王”的怀王之约,而是以“蜀汉亦关中地也”的理由将刘邦分封于巴蜀地区,号为汉王。不过刘邦后来以重金贿赂项伯,为自己争取到了一部分关中之地,开始实行改制。

刘邦的改制具有必然性。他的封地是秦国旧地,封地内的百姓都熟悉秦制。为了尽快稳定社会秩序,得到人民拥戴,刘邦必须采用秦朝旧法。

并且,刘邦集团的骨干多为秦朝的底层官吏。如萧何曾任主吏掾、曹参曾为狱吏、傅宽曾为骑将、张苍曾任秦御史、叔孙通曾为秦待诏博士……

连刘邦自己都曾是秦朝的泗水亭长。他们直接执行秦朝的制度和政策,对秦制十分熟悉,所以在刘邦初为汉王,百废待兴之际,承袭秦制再正常不过。

三、汉承秦制

(一)约法三章的暂时性

刘邦初入关中之时,通过约法三章收获民心,其中一条就是除去秦法。但《续古今考》却认为,约法三章只是刘邦安慰百姓之语,仅三条律令不足以惩奸除恶,安定百姓。

在《汉中》中也有类似的记载:“汉兴,约法三章,网漏吞舟之鱼。”

刘邦推翻秦朝建立汉朝后 刘邦为何还要“汉承秦制” 第6张

可见三章的约束力太小,连巨恶之人也无法得到惩罚。

不过约法三章本就是刘邦为了招揽人心而实行的举措。在百姓为秦国严刑峻法所苦之时,他声称废除秦法,简略刑罚,获得了百姓的普遍支持。关中百姓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”,这就为刘邦后来夺取天下打下了良好的政治基础。

但是在实际操作上,刘邦集团并没有践行约法三章。在接受了秦王子婴的投降之后,刘邦的军队驻扎于霸上,原封不动地保留了关中地区的行政、司法和官吏职位。又何来“悉去秦法”之说?

在鸿门宴中,刘邦得知军中的左司马曹无伤暗中向项羽传递消息,在项羽走后,立刻将曹无伤诛杀,也未能遵守“杀人者死”的约定。

(二)萧何“次律令”

刘邦进入关中之后,手下的大将都争抢金银财宝,希望能据为己有。只有萧何一头扎进了秦朝的文书府库,收集有关秦朝制度律令的图书资料。

刘邦推翻秦朝建立汉朝后 刘邦为何还要“汉承秦制” 第7张

据史料记载,在楚汉相争之时,刘邦集团正是依靠这些资料,得知了天下关口险隘处,了解了民间户口的数量多寡与强弱,知道了民间疾苦,所以才能因地制宜、因时制宜,最后获得战争的胜利。

在领地治理上,刘邦的约法三章不足以锄奸。于是萧何整理秦国的旧法,在秦朝六律的基础上,增加《兴》、《厩》、《户》三种律法,合称《九章律》。此后历代的律法,“皆以汉九章为宗”。

在《汉书·高帝纪》中,也有“萧何次律令”的记载。所谓“次”是整理编次的意思,指的是萧何对秦律进行整理,可见汉朝的律法制度大多数都是继承秦制,所以汉朝建国伊始,其律法残酷性不下于秦朝。

结语

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,建立大一统的秦王朝,仅仅过了十五年就短命而亡。所以在起义之初,刘邦、项羽等人都对秦制的可行性持怀疑态度。

项羽为了安抚诸侯,开历史的倒车,放弃秦制,重新回到战国时的分封制。刘邦则在各种现实条件的制约下,继承秦朝的制度与律令,顺应了历史潮流,成为了最后的赢家。

参考文献:

【1】《史记》

【2】《汉书》

【3】《论汉初过秦思潮、汉承秦制与黄老思想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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